【非遗故事】陕西宝鸡西府民间社火

社火是民间文化娱乐的一种形式,俗称“耍玩意儿”,一般在节日、庙会期间表演。宝鸡西府民间社火至今不衰,且形式多样,有马社火、背社火、高芯社火、高跷社火及血社火等,以扮装神话故事人物和历史故事人物为主要内容。

西府民间社火。

马社火

马社火以扮演角色的演员骑于马背而得名。演出用马必须膘肥体壮、性情温顺。演员一人一马,在马身上要手持兵器,或刀或剑或戈,每人做出一种固定的姿势,依序排列,不得轻易变动。这样,人们从表演者的脸谱和兵器上便可分辨出名堂来。马社火表演,马不能太少,越多越好。

社火演员正在化妆。岳琳瑜 摄

背社火

由成人背扎连头木锨,锨头紧打腰,其上十字形,外套剧装长衫再以七岁小孩成故事人物,装扮后固定在架上,上扎假脚,与成人无异,表演人物动作灵便秀美,非常好看。此种类型社火流行于陕西省宝鸡市凤县和陇县一带。

高芯社火

高芯社火以秀气玄妙的造型艺术为特色,一般设木架数人抬之,架上装置若干铁芯,铁芯以花鸟、器物伪装,将扮装成戏剧节目或民间故事人物的少年儿童绑扎固定在铁芯之上,一台铁芯为一出戏造型。即在一个专用的桌子上,固定一根形状各异的拇指粗的钢筋,约两米高,用彩纸做出各种造型的东西,如棉花、果树、纺车、龙、虎等世间百物,然后按其内容把四五岁的小孩装扮成戏剧人物,站立顶端,少则1人,多则10余人。或并立或叠置,或横卧或倒立。有的双臂摆动,像在行走,有的似荡秋千,高悬在3丈虚空。场面惊、险、巧、奇。此类遍布西府地区。

高跷社火

高跷又称“柳木腿”。表演者将三五尺高的柳木专用棍架,用麻绳缚绑在双腿上,脚踩木棍支架站立起来;以戏剧故事人物化装,身着社火戏衣,执马鞭或刀枪剑戟,边走边舞,挥舞作戏,不说不唱,以走碎步为主,鼓乐伴奏引进列队游演。具有一定的舞蹈性、运动性,十分好看。

血社火

宝鸡市陈仓区赤沙镇血社火是陕西乃至全国唯一保留的一个社火种类,每逢闰年才表演一次。赤沙镇血社火是以武松杀西门庆为武大郎报仇的故事为题材,表演内容主要以斧子、铡刀、剪刀、链刀、锥子等器具刺入西门庆和其他坏人头部,因社火的内容恐怖血腥且十分逼真,故叫血社火。据说是这个村子的绝活,现场是保密的,化妆一般在村庙里,门口有人看守,不准其他人靠近,且传儿不传女。

近年来,宝鸡社火艺术团分别出访德国、泰国、澳大利亚、英国以及我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2008年受邀参加北京奥运会开幕式演出。2009年,宝鸡被命名为“中国民间社火艺术之乡”。2006年5月,陕西宝鸡民间社火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代表性传承人有吴福来、曹三信。